很难得到补偿。。
因为这不是在工作中发生的事情。。。
如果是在工作中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
您可以去看看他所在的工厂有没有给他代理保险。。
如果有的话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
(一)下班以后出的事故不属于替工厂工作的时间段,也就是不属于工伤,所以无法得到赔偿。
(二)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所以工厂的工作时间是违法的,可以要求赔偿,但仅限于工作时间违法的赔偿(因为很难把工作时间太长和出交通事故必然的联系起来,但考虑到时间太长所造成的生理影响,在“工作时间违法的赔偿”方面可能比正常赔偿要多)
肯定不行
根据最新劳动法解释,如果下班后是在回家的正常道路上,即工厂和家之间的线路上,在一定的时间内,通常认为是足以到达另一目的地的时间,在这之间的时间和路线上发生的意外可以定性为工伤。
工伤中的工作时间,不仅包括上班时间还包括上下班途中的时间。是否认定工伤要看你姐夫是否是他平时上下班的路线,如果是就可以认定。至于劳动违法你就不要再提了,还是认定工伤是你们最好的保护自己权利的方式。
根据你的陈述,分析如下:
一、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二、《工伤认定书》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关键证据。
三、用人单位超时加班属于严重违法,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四、工伤与加班费问题是不同的,可以一起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分开申请仲裁。
五、工伤要等《工伤认定书》结论出来之后,而加班费申请仲裁的时效是60天。为避免错过时效,可分开申请。
请综合客观情况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