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官网信息显示,申请商务签证(F签证)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被授权单位邀请确认函》,持《被授权单位邀请确认函》申请签证还需提供内地公司邀请函及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也可持在港任职公司信和公司注册证明文件;或内地公司邀请函和公司注册证明申请文件。
2、根据申请者具体情况,可能会被要求出示旅费证明、往返机票原件或订单、在华旅店订单。
如果申请任职就业签证(Z签证)则需要提交以下任一文件资料:
1、须提供《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被授权单位邀请确认函》和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2、到中国工作的专家、学者、教师、管理人员等须提供《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被授权单位邀请确认函》及国家外国专家局颁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3、从事海上石油作业的人员,须提供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邀请函电;
4、外企首席代表或一般代表,须提供《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被授权单位邀请确认函》和工商局注册证明以及《代表证》;
5、根据政府间协议设立的驻华民间机构工作人员,凭本国政府有关部门的照会或公函申请签证。
注:以上申请工作签证者,《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被授权单位邀请确认函》的办理地点必须为“香港”,此外须同时提供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香港医院出具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所有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来华进行商业性文艺演出人员,凭文化部批件(包括复印件)及文化部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办的签证通知函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