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定风险。
由于贵友人的房产不属于你公司,所以实质上,应是由你公司借债,由贵友以房产提供担保(具体是将房屋产权证质押在你处还是银行处,请告知),你公司再将借款借予贵友人用。风险在于:
1、你公司是借款人,是还款的第一责任人,即使贵友人是担保方,也只有当你公司无法还款时,才会向其追偿。如果贵友无法将借款本息还给你,并将房产资产用作他途,比如另外质押或转让,使得债务难以清偿,那么你只能还款后向其追索。
2、该笔借款从你公司转借他人是否合适,存疑。如此举违反贷款合同的约定(具体看合同是怎么签的),那么你公司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话说企业间的资金借贷(非商业信用)理论上是不允许的。我的理解,你公司是不是在银行的信用较好,容易借到款?
这个可千万别,到时候他要是未能按时还贷,虽然抵押的是他的房子,但会对你公司的信用造成负面影响
他直接抵押自己的房产给银行取得想要的贷款不就完了?为啥要拖着你的公司一起下水?没有道理嘛。不要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