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之后,没有挂失,直接补办了,会有不好的后果吗

2024-12-14 17: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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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因为补办就证明了身份证丢失,即使被他人冒用,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内容介绍说明:

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参考资料:公安部:公民身份证丢失无需挂失 被冒用不担责—人民网

回答2: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这部法律修订后,自2012.1.1.起施行,并没有规定身份证丢失后要挂失,如果有人冒用他人身份证做非法之事,该法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回答3:

1、你报案了吗,如果报案了,就不要担心了。
2、你现在也可以通过登报挂失,要把挂失的证据保存好,防止有人侵犯你的合法权益。

回答4:

会有不好的结果,因为有的人会把你的身份证号会知道了,可以通过你的身份证号来伤害你

回答5:

身份证丢失必须得挂失,否则让不法份子利用会给你带来很多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