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10年前买的房子,房产证是个老太太的名字,一直没过户,现在老太太去世了,我妈想过户。

2024-12-27 15:17:0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只要你们有购房的合同和相关的购房证明,然后就可以去过户,如果他们不配合你只能起诉了,到时提供证据就行了。新政是现价与原价相减的差价的20%,不是原价的20%

回答2:

1.老太若生前无遗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皆有权继承这部分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老太的父母,配偶及子女;换句话说,你是没有继承权的,你母亲有部分继承权利;
2.若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已过世的,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健在的需要本人到公证处签署放弃继承老太财产的声明,留给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一位(比如给你母亲),这位可以顺利继承遗产不用交税(公证处收的评估费,手续费等,受益方需要支付);
3.若在财产继承方面有争议,老太子女不愿放弃,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起诉。

回答3:

20%的问题你就别想了。这房子的产权目前和你家基本属于没关系。对方目前这个状况也不可能配合你过户。

回答4:

这个需要考虑的是,房子的发票和房产证在谁的手里.才能给你好的建议

回答5:

你妈是老太太大女儿吗?另外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不配合,是吗?
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