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上如是说:合同法第85条:“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2024-12-05 16: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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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债务人转让债务,得债权人同意后,那就是新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原债务人对债权人有债权,根本不关新债务人的事,新债务人愿意接受债务,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其当然没有权利主张撤销!!上面的抗辩一般是指在诉讼时效上,如果原债权过了时效,债务人没有主张而转移给新债务人,这样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诉讼时效的抗辩!!

不过这在合同法没有这样的规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