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请教

2024-12-05 17: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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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每个人在离婚时都想自己多分财产,对方少分财产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财产时注意区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父母出资部分。父母出资往往是争议最大的一部分。

回答2:

一、2012年6月12日取得结婚证之日,即属于正式的夫妻。
二、至此以后,原则上所获得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花费的支出,属于夫妻共同消费。
三、先提起离婚,可以对双方目前享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四、对于流产或精神所受刺激,可以根据双方的过错,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可以主张赔偿。

回答3:

从进行婚姻登记后,双方获得财产收入基本都可以算作夫妻共同收入,包括个人的工资收入。只要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获得的财产,都会算作共同财产。

回答4:

只要结婚前申请财产私有的不能平分,其余都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