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需要审批的流程及提交资料 越详细越好~ 跪求~

2024-12-16 07: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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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单位需向市规划局提交以下资料(两份A4):
1、选址申请:申请应说明本单位主要业务范围,所属主管部门,申请的理由,建设项目的名称,性质(住宅,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医疗卫生,工业厂房,市政公用设施等),建设规模,建设用地位置、面积,用地规划性质(住宅,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医疗卫生,工业厂房,市政公用设施)等;2、营业执照、法人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业项目);4、环评报告(工业报告);5、土地使用证(旧城区)。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项目单位应办理立项、1:500地形图、测绘、平面规划方案、进行项目设计等工作。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单位需向市规划局提交以下资料(两份A4):
1、定点申请(申请应该说明建设项目的名称,项目批准文件号及主要内容,项目的方案设计、结构、层次、建筑面积、概算投资,定点具体位置等内容);2、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项目立项批复;4、1:500地形图;5、平面规划图(并附电子版);6、方案审查报告(临街项目);7、项目方案图、效果图、亮化图并附电子版(临街项目);8、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项目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两份A4),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1、修建申请(申请应说明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编号及办理时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批准文件号,及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项目的规模、层次、结构、建筑面积、预算金额等主要内容);2、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计委批复(复印件);5、总平面设计图;6、施工图纸;7、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验证原件);8、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招、投标
办结"一书"、"两证"后,项目单位到市建设局招标办公室完善招、投标手续。
五、办理施工许可证
办结"一书"、"两证"并完善招、投标手续后,项目单位需向市建设局工程科提交以下资料:
1、报建报告(项目单位);2、工程项目立项批文(发改局);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局);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6、银行资信证明(开户银行);7、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建设局);8、建设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设计单位);9、防雷设计审查意见书(气象局);10、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11、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发包)备案表(施工、监理);12、建设工程承发包廉洁协议书(建设局);13、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书(建设局);1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15、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施工)审批表(建设局);16、建筑工程安全条件备案表;1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建筑业管理局);18、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合同)。
以上报件齐全,经审查批准,核发《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六、申请放线
办结《施工许可证》后,项目单位提供"一书"、"两证"、《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到市规划局申请放线。
七、开工建设
持市规划局放线通知书到市规划局工程科申请开工。
八、申请验线
工程建至正负零。项目单位申请市规划局按核发的《放线通知书》的要求进行道路红线、建筑红线等验收。
九、单项验收
主要是消防、防雷、规划、建设工程等各管理单位根据各行业的规定、标准、要求等进行单项验收。
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验线合格后,到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十一、总体验收(消防、质检、规划、建设)
持项目用地批复、"一书"、"两证"、立项批复等项目及工程资料,申请总体验收。总体验收由市建设局工程科组织,市(区)计划、国土、工商、建设、规划、消防、防雷、质检、电力、供水等专业部门参与,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总体验收,核发《建设工程合格证》及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证书。
十二、办理建设工程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总体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持验收报告、工程等级证书等到建设局房屋登记中心办理产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