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6500-2000)*15%-125=550元
扣除标准20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用6500减去(6500减800再乘80%)就是了
中国人还交税?你真新鲜!
20%偷着乐吧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