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条、第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17条——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职工名册、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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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需要证明你加班过即可
你只要立案成功就可以了,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他们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你只要在个别事实上进行证明就可以了。
你别管了,等开庭就行
你仲裁的请求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