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被别人捅了一刀,然后一刀把他杀了,在法律上会怎么判??

2024-11-01 15: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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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属于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具体看案情定。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自我保护权利。任何公民在面对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人身和其他权利遭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均有权对不法侵害者予以必要的制止。但是,稍有不慎便会构成防卫过当,承担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作为公民的自卫权利,并非制止不法侵害的最后手段,即使在公民有条件躲避非法侵害或求助于司法机关的情况下,公民仍有权实施正当防卫。  

我国刑法上的正当防卫并不仅是一种“不得已”的应急措施,而是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积极手段,只是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否则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近日,被害人于某(腿部残疾)因自家房盖漏雨,找来本村居民被告人张某等人帮忙修理房盖,18时许于某请张某等人到饭店吃饭,在喝酒过程中于某谩骂同桌张某等人,张某见状张罗回家,让于某找车接人时又被其谩骂。  

张某用手将于某推倒在地,于某起身后拿起一把尖刀奔张某走过去,张某躲闪并跑开,于某在后面追撵张某至饭店西南角时,张某捡起地上的木板照于某抡打一下未中,于某端着刀继续向张某逼近,张某倒着往前走,当两人之间的距离只有1米时,张某又向于某头部抡打一下,后于某倒地死亡。  

经法医鉴定:于某系生前因头部受到木质板类打击,致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而死亡。  

具体分析,于某的行为属于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张某具有防卫意识并且针对的是不法侵害人于某,因此张某具备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因为,正当行为只要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又不是明显超过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或造成的损害明显超过不法侵害,且实际造成的损害并不算重大的,均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张某采取的手段和强度是必要的,他也应该认识到他的手段的强度应该导致什么结果发生,恰恰对被害人抡了棒子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没认识到位,但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于某的重大损害,才使防卫由正当变为过当,合法变为非法,应认定为防卫过当,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泰来县人民法院网-正当防卫需谨慎 维护权益要有度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刑法

回答2:

1依上述情形是正当防卫,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2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于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采取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以防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侵害的有限度的行为。由此可见,正当防卫有四个条件:一,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二,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三,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四是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说明: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法律提倡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回答3:

如果他捅你一刀后不再对你进行伤害,这时你拿刀杀了他,则不是正当防卫,可以涉嫌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要负刑事责任。如果他捅你一刀后仍想对你伤害,这时你抢过他的刀,一刀杀死他,属于正当防卫。

回答4:

如果你无事先挑衅,那他捅你一刀时,你是有权进行正当防卫的。此时加害人的人身法益不受法律保护。在刑法上叫特殊防卫,即在个人的人身健康或生命遭到较严重的暴力侵害时,防卫手段和程度均无限制,因此也无需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但一定要把握好防卫时机。一旦侵害或侵害威胁已经结束,就容易变成事后防卫,需程度法律责任。

回答5:

关键他捅你时,是否想杀死你?如果是,你可以干掉他。否则,你是防卫过当,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然后一般会被适用缓刑。同时,要赔偿附带民事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所以,不要轻易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