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一个银行,他们是一体的,只是每个省市的分开管理,但是是一个系统里的,也就是说你拿着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给你办的银行卡来湖北这边的信用社或者商业银行来办理业务,属于跨省业务,但是不属于跨行业务,希望我这么说你能看明白
一.先介绍一下农信社的定义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二.再来说下它的历史由来和变迁: 早在50年代,人民银行在农村的网点就改为了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的宗旨是“农民在资金上互帮互助”,即农民组成信用合作社,社员出钱组成资本金,社员用钱可以贷款。
但是这个信用合作社,从来都不是农民自愿组成的,而是官方一手操办的。最初的信用社,大部分出资来自国家,农民的出资只占很少部分。50多年来信用社的体制虽然改了不知道多少次,但“官办”是一以贯之的。2004年左右,央行和地方政府曾拿出大量资金(央行就拿了1650亿)给信用社的亏空买单。所以说信用社的产权并不模糊,它的所有人就是政府。
后来,由各省政府负责成立各省省级联社,对本省信用社进行统一管理,并接受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监管,没有全国性统一管理机构。在沿海的信用社发展业务比较迅猛,效益好。很多已经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并且有一部分已经上市。而西部的情况发展较慢,但势头良好,得益于社会的稳定和2000年的全国农村金融改制,丢掉了历史的包袱,所以现在信用社(农商银行)发展参差不齐。但发展态势很不错,每年招聘大量的高素质,大专及以上高学历,专业对口的人员充实信用社,为信用社日后发展奠定基础。 三.再来说说湖北省联社: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于2005年7月28日,承担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截取2010年的数据,全省农信社系统(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共有7家市级联社,4个办事处,74家县级联社,5家农合行,2079个营业网点,其中70%以上在县域以下。在册员工36047人,其中在岗员工26482人。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湖北农信的最高管理机构,深圳农商银行是从深圳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成的,也就是说跟湖北农信同属于农村金融机构。
农村商业银行前身就是农村信用合作社,这是一种集体企业,但现在归中央财政管理。目前成为国家扶持农村发展的一个信贷、存取款机构。也是一个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