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就是指一方授予他方代理权,他方依代理权与第三方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后果由一方承担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委托是一方将一定的事务委诸于另一方实施的法律制度。
委托和代理的区别在于:第一,委托规范的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之间的关系;而代理规范的是本人、代理人和第三人的关系。第二,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代理的对象是进行意思表示和接受意思表示的行为;而委托中受托人代为实施的行为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第三,代理包括对内和对外两种关系,对内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而对外是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关系;而委托只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关系。 案例:1998年,某商店委托刘某前往某地采购白糖等食品。刘某利用商店给他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已盖章)与某贸易公司签定了购买蜂蜜的合同,刘某在合同上签字。7日后,某贸易公司经理将蜂蜜运到某商店,并依合同要求收取货款和运费。某商店认为该合同购买的不是白糖,且无商店主任签字,是无效合同,故拒付货款和运费。
分析:在委托关系中,委托人、受托人与第三方之间的关系可以简单描述为:“被委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授权办理委托事务,包括与第三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而在代理人、被代理人与第三方的关系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代理人的行为后果是同样是由被代理人来承担,两者在一定程度上的相同是导致我们混淆它们的原因。又或许两者本质是相同的,只是在表现上有某些差异。但这是法学专家们讨论的课题,并非我的重点,但个人还是倾向于把它们区分开。
不过我们也可以看到委托与代理的不同之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96条的规定,所谓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与代理不同的是,首先,代理行为不包括事实行为,而受托人的行为则包括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其次,代理的法律效果存在与被代理和第三方之间,而委托的法律效果是存在于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再次,代理是基于授权的代理但方面行为,而委托行为是基于委托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