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这样的权利。你父亲名下的房子来源于你姑姑的赠予,如果没有注明是赠予给你父亲个人的,那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否则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前者,那你继母按规定是有一半产权的。但如果是后者,那你父亲如果去世,并未留下遗嘱的话,他名下的房子就即时成为他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平分):他的合法妻子(你继母)、他的儿女(你)共同继承。
另外,她与你的关系不会影响她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但如果你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她在明知你父亲重病,也未尽妻子的责任,照顾你父亲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免她继承权的。但前题是她必须是在未受到你方阻拦的情况下,未尽她本应的义务才可以。
你还年轻,路很长,所谓量大福大,恨会毁了你的前程,只有宽恕,才能令你前途无量,一辈子可以挣很多套房子。
她是你的继母,同样享有继承权,该给她的,你不要占这个便宜。即使你花心思占用了,那也是凶财,凶入凶出。人做事天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