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10*0.07+6.3
1、销售化妆品一批,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457万元(含增值税),向购货方收取手续费11.7万元(含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收入=2457/(1+17%)=2100万元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增值税税率=2100*17%=357万元
向购货方收取手续费11.7万元(含增值税)。
价外费用也应确认收入
不含税收入=11.7/(1+17%)=10万元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增值税税率=10*17%=1.7万元
2、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357+1.7=358.7万元
外购原材料一批,货款已付并验收入库。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0万元(该发票已经通过认证),另支付运费10万元,运输单位已开具运输发票。
可抵扣进项税额为30+10*7%=30.7万元
3、该公司月初增值税进项税余额为6.3万元
该公司应纳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358.7-30.7-6.3=321.7万元
4、该公司应纳的消费税税额为=(2100+10)*30%=633万元
5、将公司闲置的一套设备出租,取得租金收入1万元。
该公司应纳的营业税税额=1*5%=0.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