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劳动发[1994]48号文,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安排其他工作而解除的:
1、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
2、医疗补助费: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其中,重病增发医疗补助费不低于50%,绝症的增发不低于100%。
楼上说的好,但是既然存在用工形式就存在协议合同(及存在雇佣关系),同样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老人家应该属于返聘人员,也应当享有同样的工伤保险。
建议参看劳动法规定
你爷爷现在是多少岁。需提醒一下,已达到退休年龄人与用人单位不是劳动关系,双方只是存在劳务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不适用劳动法及劳动法相关的法律。
建议找个律师处理此事!!
是不是正式工,只是身份的区别,不影响是劳动者的性质,只要在这个单位工作,就形成了和这个单位的劳动关系.所以,单位是应该关心的,但是不是工伤,是属于疾病,不存在赔偿,,而是协商治病.
建议找个律师处理此事!!他们更专业,你也少费心,因为网上的答案很多的 ,有的时候参考起来很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