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审理中,司法鉴定人拒不出庭质证,那么,司法鉴定报告还有效吗?

2024-12-16 13:03:3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您好,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同时,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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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因此鉴定人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必须出庭,否则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即法官不采纳报告)
1、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
2、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

回答3:

我就是司法鉴定人,我同意“民事证据法学”的观点,推荐答案是百分之百的错误,因为必须是在两种特定条件下才必须出庭,而且你还要支付出庭的费用,否则不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