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纠纷属于什么部门管

2024-11-12 08: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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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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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村宅基地

回答2:

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先找当地村委或者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进行调解。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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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依据:

《村委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 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参考资料:处理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几点建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回答3:

依据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乡土地所/县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

我国的农村宅基由村上批,乡里备案,如果宅基地发生纠纷由乡级、县级经管站负责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回答4:

农村建房要先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同意后再到乡镇土地办办理审批,然后修建房屋

回答5:

乡,县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依据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我想你管辖下的一个部门,是应该提供的功能,除非后面的括号里说,是不是很准确。它是通过后门或其他部门的纪律 - 管应该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