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约定对男女双方而言,是有效的。但是,由于房屋贷款未还清,该条款将难以履行。即便对协议进行公证,也无法保证房产能够过户。
建议女方想办法筹措资金,先将房产贷款还清。
以上意见及建议,仅供参考。
1、离婚协议关于房屋的分割约定是有效的,只不过因房屋有贷款、涉及与银行的借款抵押合同关系,如果能够提前一次性还清剩余按揭贷款本息,或者银行同意变更合同借款人和抵押人,否则,该过户约定条款只能在贷款本息还清,银行解除抵押权登记后才能履行。
2、是否进行公证均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有效的,按照你们房子的实际情况,只能这样写了。
这个情况最好进行一下公证,这样法律效力更高了。
《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既然双方已经达成了离婚协议而拒不履行 持该协议诉至法院即可,有一定机会获得支持。
有效,离婚协议书上的财产分配应该考虑到房子的按揭,一般来说是这么分配的,房屋的市值减去按揭还未还的部分,剩下的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