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评估报告和可研报告不可以由同一个咨询单位来做。不能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不能对自己的成果进行评估,也不能作为评审专家,这样有失公正。各省的规定应该是一样的(没有去一一核对)。
如安徽省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管理办法》细则:
第十三条 接受委托的评审机构要建立节能专家库,随机确定节能评审专家;参与该项目可研、设计和节能评估文件编制的技术人员和以上文件编制承担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能作为该节能评估报告评审专家。
第二十六条 节能评估机构和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开展节能评估,并对评估结果真实性和准确性终身负责;承担可研和设计或节能专篇、能源审计等的机构和专家,不得承担同一项目的节能评估,不得泄露被评估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上海的规定: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和评估不得由同一机构承担。
可以的,可研和节能其实都是一个资质范畴,同一个公司可以做
节能评估报告与编制可研报告原则上是不能针对同一个用户单位,
自己编制可研报告再去审核自己节能评估内容有失公正,
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这要看各地发改委有没有前置要求
一般情况下,节能评估报告不能由可研报告的编制咨询单位来做。因为,节能评估报告书需要对可研报告中节能分析篇章进行评估,自己对自己的编制如何能评估,一般是不可以的。
安徽省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细则就明确规定了。
第二十六条节能评估机构和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开展节能评估,并对评估结果真实性和准确性终身负责;承担可研和设计或节能专篇、能源审计等的机构和专家,不得承担同一项目的节能评估,不得泄露被评估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