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
第一个问题:对于你说以感情不合,一次性判决离婚的机会不大。因为没有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恶习。不过你第一次诉请离婚,不予准许之后,六个月后再向法院诉请,一般准予。
第二个问题:不合理。首先你2001年出资购买宅居地地皮,且以你父亲名义。因为宅居地属于集体用地,必须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而建房期间,尽管你俩已经登记结婚,但是由于双方都没有借款、还款记录,而且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属于权属不明,对于债务部分,法院一般以没有证据为由,驳回诉讼请求,至于房产,因为法院不受理权属不明的纠纷,所以不用担心。不过建议尽快办下来吧。
第三个问题:不合理。婚姻法规定赔偿只有家庭暴力、重婚、与他人同居对对方造成精神损害,才能要求赔偿。至于抚养费,法院会按照双方的经济能力,合理分配。
第四个问题:抚养权,主要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有无不良习性不利孩子成长,不过你要经常出差,这对你能否有足够时间照顾小孩有一定影响。不过如果你经济比较优越,孩子习惯被长辈带大,而你能保证小孩继续由你这长辈带着,那你胜诉挺高。最好能有证据证明女方疏于照顾小孩。
第六个问题,除非女方尽了较多的家庭义务,否则一般不需要补偿。至于抚养费,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平。
第七个问题,只要有证人证言证明你俩分居满两年即可。但是何必拖这么久,六个月又起诉就好了。
其实你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援助处,他们的回答应该更专业。
唉!以感情破裂和家庭暴力都可以起诉,但家庭暴力要提供被打的证据,比如验伤报告。以感情破裂要双方同意,但家庭暴力只要有证据,无需对方同意。至于财产,资产+存款-借款后一人一半分配。但建议在起诉前自己就已经控制了应得的数额,要不法律判给你,你也很难拿到,因为法律的执行在我们国家一直不是很好。而对于流产赔偿,可能很难得到法律支持!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