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骨折,花了四万,我方全责有全险,我方还需要补偿伤着费用吗?

2024-12-28 23: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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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需要!

医院的救助费用全部使用医保药物的话,符合保险公司的报销要求,但凡是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就可能不予赔付,这时候就需要你赔付了。

回答2: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赔偿后,超出部分将你由你本人承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回答3:

交通事故使对方骨折,你负全责,花了四万,但那是医疗费,你对伤者还要请看护人员,还要给伤者从受伤到痊愈这一段时间的生活开销,及这一段时间因无法工作所适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回答4:

交通事故对方骨折,花了四万,我方全责,有全险,我方是不需要补偿伤者的费用,伤者的费用应该由保险公司全部承担。

回答5:

你方全责,所以全部费用都有你方来出,你方保险公司会在理赔范围内全部理赔,你自己不需要再出费用。当然,你如果去看望对方,买点礼品的钱,就有你自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