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负责人用自己房产做抵押贷款,如果还不上款,总公司要担责任吗

2024-11-26 06: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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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事人假如用个人房产做抵押贷款 如未与总公司达成一致 将来抵押贷款的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法律不受认可。
如当事人将房产以个人名义做抵押贷款 先与公司商议并签署个人私有物产协议并做公证。这样以后即便是个人物产抵押 还不上贷款 也会直接找公司 不会找个人 。 个人与公司签署类似协议的话,原件必须是一人一份 并到当地公证处做公证 且备案。不然以后假如公司赖皮 麻烦会很多,法律也帮不了你

回答2:

你是用自己名义贷的款,总公司是没有责任的。除非你以公司名义贷款

回答3:

看以什么名义贷的款了,独立法人的话没还款分公司信用会不良,钱的话一直不还会处理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