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计算期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工资发放时间根据单位的会计核算方式不同而不同,可以在本月发放本月的工资,也可以是本月发放上月的工资。
2、用人单位工资的计算期间与会计期间应当是一致的,即每月工资计算期间为某月1日至某月月底,按实际公历日历天数计算。具体工资发放时间受单位经济条件及会计核算速度的影响,有早有晚。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按月及时发放工资。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是从上一个结算日的次日算到结算日,在下一个发薪日发放。每个单位的结算日不同,都是自己定的。结算日到发薪日有个时间差,因为单位要进行结算。具体你可以问一下你们单位的薪资部门。
你是重庆的吧?重庆称结算日为“扎帐”。
每月十五号发的是上个月一号到月底的公司,就等于公司压了员工15天工资
易法通解答:
公司按月发放工资,发放的是上个月的工资,所以公司11月15日发放的是你10月22日-31日的工资。
算上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