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不得在同一个时间段与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你的情况是与A签订了三方协议,三方协议并非是劳动合同,你在A公司入职前你可以与B签订劳动合同,但你应当保证在A入职时必须与B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建议你先弄清楚三方协议中有无相关的约定。
半年就别签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