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盖的以公公在民政局给点钱是他的明我该怎么办?

2024-11-24 2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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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问题实在不好办,因为名字是公公的,如果公共不承认是你盖的。一点办法都没有,房子只能算在公公的名下了,很多农村人都吃的是这方面的亏要想改过来,必须公公同意点头才能改过来,如果公共不同意确实一点办法都没有,打官司都赢不了律师都向着公公。

回答2:

财产一人一半,房子民政局给点钱,那房子你有带不走,就给你老公吧,他有不是不知好得,一,财产让他多给你一点,

回答3:

你们的房子你们可以是这种钱的话,你们可以出去不就行了吗?如果有盖房去签个书面协议的话可能就好了。

回答4:

既然是民政局给了扶贫款,那么肯定是以贫困户的名义给老人盖的房子。除非你有能力进行举证,否则那么是不能够分财产的。

回答5:

这个你要能拿到拿出钱的证据,资金的证据或者是花钱的证据,这个才能证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