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隐蔽工程”,是指地基、电气管线、供水供热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根据装修工序,这些“隐蔽工程”都会被后一道工序所覆盖,所以很难检查其材料是否符合规格、施工是否规范。
隐蔽工程是指敷设在装饰表面内部的工程。家庭装修的隐蔽工程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给排水工程、电器管线工程、地板基层、护墙板基层、门窗套板基层、吊顶基层。隐蔽工程是指地基、电气管线、供水供热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由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如果发生质量问题,还得重新覆盖和掩盖,会造成返工等非常大的损失,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双方的损失,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承包人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检查合格的,方可进行隐蔽工程。
实践中,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当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及时通知发包人或发包人派驻的工地代表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并参加隐蔽工程的作业。
通知包括承包人的自检记录、隐蔽的内容、检查时间和地点。发包人或其派驻的工地代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到达隐蔽现场,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发包人或者其派驻的工地代表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发包人检查发现隐蔽工程条件不合格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完善工程条件。隐蔽工程条件符合规范要求,发包人检查合格后,发包人或者其派驻工地代表在检查后拒绝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的,在实践中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发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没有按期对隐蔽工程条件进行检查的,承包人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检查。因为发包人不进行检查,承包人就无法进行隐蔽施工,因此承包人通知发包人检查而发包人未能及时进行检查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如果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检查而自行进行隐蔽工程的,事后发包人有权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承包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隐蔽或者修复后隐蔽。
装修中的隐蔽工程有排水、电线管道工程、隔板、以及一楼的装修问题。
1,装修首先谈一下给水排水的隐患
1要检查三个方面的内容:供水管道是否漏水,pp-r管道的安装布局是否合理,水平并且应垂直,管道不应靠近电源,并且电源应与电源分开。最短的直线距离为0.2厘米,必须拧紧管道与卫生设备之间的连接,通过水质测试不得泄漏。
不管地漏是否光滑,浴室和厨房都是排水的主要场所,因此,当水被收集到地板上的自然水流中并最终流入地漏时,水平仪必须具有一定的坡度。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对于水的平稳流动,不能过多地强调该斜率,因为该斜率如此倾斜以至于影响外观和防滑性。防水层应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能,厨卫,且后墙的防水要求高于其他房间,防水涂料应擦拭至1.8米高,其他房间应为0.3米高。
2,电线和管道工程的装饰要注意两个问题
当电源线埋在墙壁,天花板,地板或地板中时,pvc管道连接是否牢固,应为pvc管道,并且管道上不得扭曲。要弯曲电线保护管,必须使用配套的弯管工具或配套的弯头,不应有皱纹。保护pvc管,铺设好接地电路后,需要将木质面放在包装好的pvc管的两侧。强电和弱电之间的距离应约为50厘米,以减少电磁干扰并防止事故发生。
3,注意一楼的装修
主要取决于地面水泥找平层是否合适。首先,原始房屋的地板应该用水泥砂浆平整,其他厨卫应该有一个坡度,而且坡度也很特别。
4,隔墙地板装饰的问题
使用红砖墙,水泥拉力板等。通常,房间中的施工要求厨卫栏应由红砖墙砌成,预留观察端口,并且尺寸应与实际尺寸相匹配,以备将来维护。其次,用水泥处理,可以更牢固地贴瓷砖,增加瓷砖与墙面或地面的接触面积。
这些都是装修工程中所说的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就是在装修后被隐蔽起来,表面上无法看到的施工项目。根据装修工序,这些“隐蔽工程”都会被后一道工序所覆盖,所以很难检查其材料是否符合规格、施工是否规范。 隐蔽工程指被其他建筑物遮掩的工程,具体是指给排水工程、电器管线工程、地板基层、护墙基层、门窗套基层、吊顶基层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装修后被隐蔽起来,表面上无法看到的施工项目。根据装修工序,这些“隐蔽工程”都会被后一道工序所覆盖,所以很难检查其材料是否符合规格、施工是否规范。隐蔽工程是指敷设在装饰表面内部的工程。 由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发生问题,还要重新覆盖和掩盖,会造成返工等非常大的损失,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双方的损失,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合同法》规定承包人在隐蔽以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检查合格的,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实践中,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当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及时通知发包人或发包人派驻的工地代表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并参加隐蔽工程的作业。通知包括承包人的自检记录、隐蔽的内容、检查时间和地点。发包人或其派驻的工地代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到达隐蔽现场,隐蔽工程就是在装修后被隐蔽起来,表面上无法看到的施工项目。根据装修工序,这些“隐蔽工程”都会被后一道工序所覆盖,所以很难检查其材料是否符合规格、施工是否规范。 隐蔽工程指被其他建筑物遮掩的工程,具体是指给排水工程、电器管线工程、地板基层、护墙基层、门窗套基层、吊顶基层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装修后被隐蔽起来,表面上无法看到的施工项目。根据装修工序,这些“隐蔽工程”都会被后一道工序所覆盖,所以很难检查其材料是否符合规格、施工是否规范。隐蔽工程是指敷设在装饰表面内部的工程。 由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发生问题,还要重新覆盖和掩盖,会造成返工等非常大的损失,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双方的损失,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合同法》规定承包人在隐蔽以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检查合格的,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实践中,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当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及时通知发包人或发包人派驻的工地代表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并参加隐蔽工程的作业。通知包括承包人的自检记录、隐蔽的内容、检查时间和地点。发包人或其派驻的工地代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到达隐蔽现场,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发包人或者其派驻的工地代表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发包人检查发现隐蔽工程条件不合格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完善工程条件。隐蔽工程条件符合规范要求,发包人检查合格后,发包人或者其派驻工地代表在检查后拒绝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的,在实践中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所谓“隐蔽工程”,是指地基、电气管线、供水供热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那些看不见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