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2025-01-24 09: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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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房产的处理首先要看您双方是否可以协商一致,如果对处理结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按照您双方都同意的方案进行处理即可。其次,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1) 双方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房产证或是通过其他协议对于产权比例进行约定的话,按照双方约定的进行处理。

(2) 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个人名下的话,除非有其他协议约定房屋产权,此时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

(3) 一方婚前首付的房屋,登记在首付方个人名下,婚后由首付方或是另一方还贷的话,此时虽然房屋仍旧属于首付方的个人,但是针对婚后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您需要补偿给对方。

(4) 一方婚前全款购置的房屋,婚后过户到另一方名下,此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分。

扩展资料: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财产分割

回答2:

您好,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离婚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而且,您这种情况,产权人登记的是父母的名字,房贷都是父母还,严格来讲,根本就不属于小夫妻的财产,所以,离婚时不会参与财产分配的。望采纳。

回答3:

回答4:

要分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判断,我们有各种案例供参考。北京隆安律师所刘辉律师携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回答5:

房子是不能按夫妻共有财产分的了,因为不是你们俩的名字。因为你有实际还贷,可以先进行协商,由对方家拥有房子,但给你适当补偿,没有钱补偿的就将房子折价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