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也就是说,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将对投保人有利害关系的重要事实如实向投保人陈述,特别是本事件中涉及的合同终止日期的条款,对投保人具有重大利害关系,如保险公司完全为了卖保险,而未尽到告知义务,此合同终止条款则属于无效的。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35款分红险与101款热销重疾险产品的对比表在这里《「35款分红险」PK「101款主流重疾险」》,送给看到这篇知道回答的朋友。
今天就跟大伙儿说说这个分红险是怎么回事,大家尽量理解,不要把它妖魔化了!下面我们来看看分红险到底是何方神圣:
分红险,简单点来说:就是有分红的保险,分红源于保险公司的盈利这就是分红险的特点,既能理财又有保障。
确实,分红险以“保障+分红”的形式颇受客户的喜爱但是,很多人买了后过两年就后悔,因为买前买后的收益落差大。
很大原因是大家被分红险这两个特点给误导套路了:
第一、分红险分红收益难以预测。
第二,分红资金池不透明。
这两个特点的存在,让消费者真正能获得的收益成了一个未知数,更使得分红险成了客户投诉高峰险种,之前我写的文章《分红险居然有这么高的投诉率?!》都给讲清楚了。
说到底,分红险不适合小白选择,没有一定保险知识的人不要盲目投保!
以上就是我对"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的全部回答,望采纳!
你这是被卖保险的,忽悠了,保险下面有条款嗯,发嗯,医疗事故了,合同就会,就会终止
那这种的话基本上所谓的非同行,只不过是在你原有的基础上给你所谓的一点点红利,这种话没必要去购买,因为的话你还不如直接去购买,定期或者说是基金。
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就应该把保险合同里的细则每条琢磨清楚,你已购买,也已进行赔偿,很多事情将无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