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了就有效吗?

2024-11-18 09: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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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协议书不同于普通的合同,它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夫妻双方在发生争议后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可以成立的,但一份协议或者说一份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件事情,只要符合形式要求,协议都可以成立,但未必是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夫妻离婚登记后方可生效。如果双方只是签了协议,没有离婚的,协议书成立但是不生效。所以,夫妻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可以签订多份离婚协议,但是这些离婚协议只是成立,并没有产生法律效力,只有夫妻完成离婚的各项手续,离婚协议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回答2:

不是。离婚协议,是双方均表示离婚,并对离婚后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共同意思所签订的协议。其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离婚协议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协议就不能生效。所以,在民政局登记离婚之前,当事人都是可以对离婚协议反悔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第14 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回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