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使用均有两重性,既有治疗作用,又因使用不当而有害于机体,这是药物的普遍规律。药物能针对疾病发挥有利于机体抗病的作用和治疗作用。药物在发挥治病作用的同时,所产生与治疗目的无关或反而有害的其他作用称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副作用
药物在治疗时,随同治疗作用出现的一些与治疗无关的或不需要的作用称副作用。副作用往往是可以预料的。副作用和治疗作用两者也可相互转化。如阿托品用以解除平滑肌痉挛性腹痛时,其抑制腺体分泌是副作用,但当用作麻醉前给药的,其制止腺体分泌是治疗作用而抑制平滑肌张力则转化为副作用。
(2)毒性反应
一般剂量过大、用药时间过长或个体敏感性较高时,常出现对机体的损害作用,严重的往往危及生命。
(3)过敏反应
少数过敏体质的病猪,在治疗时产生一般机体中毒量也不发生的特异反应。
药物的不良反应是指按规定用法与用量正常应用兽药的过程中产生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作用。即对动物机体不利的效应。它包括:副作用、毒性反应、后遗反应、过敏反应、致畸作用、致癌作用和致突变作用等。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有:
(1)与药物剂量有关的不良反应主要是由于药物的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其特点是可以预测和逆转,通常与用量和药品质量有关。发生率高,死亡率低。
(2)与药物剂量无关的不良反应主要是与药理作用完全无关的一种异常反应。其特点是很难预测和逆转,常规的毒理学筛选很难发现。发生率低,但死亡率高。
(3)长期用药引起的不良反应如长期使用麻醉性镇痛药后引起的耐受性和依赖性反应,或者长期滥用抗生素等引起的二重感染或致病菌耐药。
(4)药后效应型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物的致畸性、药物的致癌性、药物对繁殖的影响、乳汁中药物对幼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