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增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11-25 04: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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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最新的婚姻法解释三规定,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投资收益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比如你以婚前的财产在婚后做生意,做投资等等,得到的收益就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你所说的,婚前买房付首付,婚后付贷款是另一种情况。婚前付首付,登记在哪方,可以协议,法院也可以判该不动产属于产权登记的那一方,双方共同付的 贷款及相对应财产增值的部分,离婚后,由登记那一方对另一方补偿。
婚前买房付清全款,婚后涨到200万也是其的个人财产,因为涨价属于自然增值。

如果还是个人婚前全款付清的,就算负资产也是你们个人的他本人自己的资产,与另一方无关。
如果婚前付首付,婚后付贷款,就算降价,银行贷款的款项也是要付清的。法条的意思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款,这项还的部分假设离婚后产生的是债权的关系。如果降价很厉害,就像你说的,我认为也是有债权关系的,离婚后一方向另一方补偿,就算降价的话也的补偿。

回答2:

回答3:

婚前购买,并且全款结清的,属于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也属于个人财产,不会成为共有。
如果婚钱购买,但是还贷行为持续到婚后的,还贷部分视为共有,增值部分也视为共有。

回答4:

看你哪个时候结婚的,如果是新婚姻法实施以后那不管你房子增值还是贬值都跟配偶无关,房产都归你个人所有,但是你如果在结婚以后还在还贷的话,那还贷部分的属于夫妻共同部分,法院会根据这部分的比例来确定双方的权属。主要是共同还贷总额跟还贷部分增值或贬值部分来计算

回答5:

该房子属明文规定的个人婚前财产,其增值部分也属于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