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算合理吧,对于政策法规来说是很难用合理不合理来推定,因为这是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就算政策不合理,不管是你还是经办人都无法跳过政策规定办理相关业务,而且根据中央新出台的一户一宅政策精神,如果是农村和父母共居的唯一子女(独生子或最小的儿子)家庭到派出所是无法办理单独立户的,只能继承父母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
对已经分成两个户口的独生子女(祖孙三代共居)家庭,在拆迁时给一套宅基地,另一套宅基地给予经济补偿也是完全合理的,因为根据一户一宅政策的严格规定,农村宅基地的自建房也要按照人均居住(最大)面积严格限制,超过面积的自建房也是无法办理相关产权证明,所以就算你有两套宅基地受政策限制也无法盖超额面积的住房,在申请建房规划审批手续时就会卡住。
你村里拆迁,你家有两个户口本,当然就应该赔给你两套房子,而且如果就算别人赔给你钱,也要你愿意不愿意,当然是不可能赔给你钱的。
拆迁后肯定是城市市区,还发放宅基地就不是拆迁
是否合理,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判断。
假如家中人口较多,儿子已经成家,那么,就不合理。反之,假如是双亲一子的三口之家,虽然两个户口簿,两个宅基地,但只分一套房子,其余给现金补偿,是合理的。
这是合理的,因为坼迁没有规定一定要给房子也可以给对等的钱,如果你不满意可以与对方协商会给你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