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是判给你妻子,因为孩子只有4岁,还没有自主选择的能力,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角度考虑,如果你妻子想要孩子,法院会优先考虑女方,而不是男方,尽管孩子由你妈妈带。如果你真的想要孩子,可以动员你妻子放弃,但我觉得你们双方都要多为孩子考虑,父母离异对孩子的无形伤害是不可拟补的。
这个孩子看你想不想要 如果想要法院判给你很容易的!
如果你不想要想丢给女方的话 恐怕有点难度。
因为很可能女方就不想要这个孩子!!
一般是孩子在幼儿时期判给女方,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
1、倾向于负担能力者
2、孩子超过十几岁时,要征求孩子的意愿。
法院会看你们的经济,如果你没有扶养的能力,那么胜算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