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想非正常离职,会有什么后果吗?

2024-12-17 03:08:1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用人单位对非正常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非正常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企业将有权停止继续缴纳自离职工的社保及公积金)。

回答2:

如果工厂之内的话建议去工厂内的人力资源部拿辞职单填写向上级呈交辞职报告,一般是提前一个月辞职,如果有紧急事情突然不想做了,可以越级向经理,主管方面反映问题。很好辞的,望采纳

回答3:

劳动法中非正常离职是可以拿到上月工资的,但是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而因为非正常离职,可能社保、档案和离职证明会有麻烦。

回答4:

提前30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或先请假走人,走后再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需要单位同意或批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