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利观,是一种经济伦理思想。义利观,义者,“事之所宜也”,是某种特定的伦理规范,道德原则,是儒者们心中至高无上的道义。利者,“人之用曰利”,后世多指物质利益。如何看待二者的关系,便形成义利观。
关于义利观,传统儒家大师都曾有过相关的言论。例如孔子曾经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孟子也曾说:不义之利“不苟得”;大义面前连死都不怕,更不会贪利避祸。(《孟子·告子上》)
但需要注意的是,因传统儒家有其固有的阶级局限性,所以其思想也会带有一定的阶级色彩。
在当代社会中,义利观常表现于商业中的重义轻利和重利轻义现象。良好的义利观,通常以重义轻利为基础,为社会普遍群众创造价值,汲取较少的物质财富;而歪曲的义利观,具体表现为拜金主义,甚至忽视道德,践踏诚信等。
在中国传统美德中,正确的义利观占有很高的地位,是中国古代人民所推崇的做人经商的终极追求。
人生价值观
人的生命长短不是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流星只有一眨眼的生命,却呼啸着划出一道强光;那满山的枫叶,到了深秋,才绽放出绚丽的青春。
人的荣誉多少不是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把来之不易的荣誉当作人生道路上的路标,才能继续轻装前进;倘若固守在自我的陶醉上,背上荣誉的重负,必将失去价值。
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星星没有月亮耀眼,却无私地献出了它的一切,把万里夜空点缀得美丽诱人;绿叶没有红花夺目,却为鲜花吐馨献出了自己的芳华,将花朵衬托得艳丽多彩。
无私的奉献,是人生的主旋律,是镌刻在人们心中的一座永恒的丰碑,其重如泰山,其珍如瑰宝。
展现人生的价值,必须用高尚品格造就光彩的人生。力图使自己活泼而不轻浮,严肃而不冷淡,自信而不骄傲,虚心而不盲从。
成功时学会深思,受挫折时保持镇定,在追求人生价值中奉献,在奉献中实现人生价值。只有这样才能行进在人生的旅途上,经风不折,遇霜不败,逢雨更娇,历雪更艳。
义利观是一种经济伦理思想。
在当代社会中,义利观常表现于商业中的重义轻利和重利轻义现象。良好的义利观,通常以重义轻利为基础,为社会普遍群众创造价值,汲取较少的物质财富;而歪曲的义利观,具体表现为拜金主义,甚至忽视道德,践踏诚信等。
扩展资料:
社会主义义利观作为一种新型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在继承古代义利观重视社会公利、道德理想和主张见利思义、义利并重等积极合理因素的基础上。
真实地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的要求,对义利关系的科学认识和关于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基本观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义利观
所谓“义利观”是指人们如何对待伦理道德和物质利益关系问题的观点。这里的“义”主要包含两方面的 意思:一是“正义”,即指合宜的道理或举动,指思想行为符合一定的道德规范标准;二是“义气”,即主持 公道,同情他人的正义行动或甘于替他人承担风险和牺牲的气概。这里的“利”指物质利益和功利,它涉及到 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
战国时期梁惠王问一学者有关利国之道的问题。该学者答道:“王何必日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这位学者是孟子。
孟子的义利观,把义和利看作是一对矛盾,强调要“贵义贱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