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