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么?

2024-11-23 23: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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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的。如果要想保证赠与的约定在离 婚后能够得到实际履行,最好将相关约定加以公证。从法律上来讲,属于赠与合同纠纷,但其中又涉及离 婚后财产纠纷的内容。

当然,只有先解决有关赠与方面的法律问题,该房产问题才能最终得到解决。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在实际协议离婚的案例里,有相当一部分父母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把某些离婚财产赠与给子女。对于这类发生在离婚案件里的赠与行为,需要按照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法律规定,除少数情形外,作为赠与人在赠与合同实际履行完毕前是享有任意撤销权的。因此,如果要想保证赠与的约定在离婚后能够得到实际履行,最好将相关约定加以公证。

回答2:

民法典中夫妻离婚房产协议给子女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协议离婚都包括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结婚证。

2、不同居民的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回答3:

可以约定。提示一下,约定后要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否则比较麻烦。如果孩子未成年,不能成为房屋产权所有人,建议对协议进行公证。

回答4:

如果双方同意,当然可以,有一方不愿意,则可以将自己应得部分赠与子女。

回答5:

只要双方同意,当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