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死亡、参军入伍、重复注册、出国定居,才能注销户口本。
户口注销,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死亡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办理;
2、参军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入伍通知书》办理;
3、重复注册户口注销,凭原重复注册户口所在地的方派出所检测发现后,通知户主。由户主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去常住地派出所,经检验合法,提出书面申请后,注销重复的非常住地户口。
4、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注销户口只能注销当事人本人的户口,户主非本人时,需将同一个户口本上的其他人牵出,重新立户,只注销当事人本人的户口,不能注销全家的户口。
扩展资料
1、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户口注销。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的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全户迁出的,收缴其户口簿。
2、临时出国、出境和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不注销户口,只办理出国出境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注销
由于现阶段公民只可以在一个地方办理户口(1),对于注销户口本,一般要求居民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当地要求其他资料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户籍部门进行办理的,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公民双重户口情况下,申请注销户口本
户籍制度未实行指纹录入情况下,各地户籍系统资料录入有漏洞造成公民在多个地方办理过入户,而成为“重复户口”情况。
对于出现双重户口的公民,户籍部门若发现是要求当事人取消其他无效的户口,申请注销其他户口参考流程如下:
1.本人带上需要注销的户口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相关户籍部门出具的“双重户口”证明或者当地要求的资料到需要注销户口的户籍部门机构提出申请注销户口。
2.户籍部门核对公民户口资料,并要求扫描指纹信息核查户籍系统是否存在双重户口信息,核对无误再由上一级审批。
3.对于双重户口注销,由于需要上一级审批,部分地区当场办理,但是部分地区就需要7-15天内才可以给予答复的,审批通过以后会在户口簿本人户口页上面盖上“作废”章并加盖办理户籍部门专用章。
二、公民死亡或者失踪情况下,申请注销户口本
公民若因为死亡或者失踪情况而需要注销户口的,本人无法前往办理户口注销的,可以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带上相关资料到该人员户籍所在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户口注销:
1.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带上离世人员(或者失踪人口)的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以及当地要求的其他资料到所属户籍部门申请办理户口注销。
2.办理人员通过核对死亡证明(失踪证明)真实性,以及核对当事人户口信息一致情况下,核对无误再由上一级审批。
3.对于死亡或者失踪人口注销户口,正常是当天可以办理完成(部分地区就需要7-15天内才可以给予答复的),审批通过以后会在户口簿本人户口页上面盖上“死亡作废”“失踪作废”章并加盖办理户籍部门专用章。
三、户口迁移办理时候,申请注销原户口本
公民办理户口迁移期间,若需要到原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注销原户口的,可以由本人或者该户口本户主带上相关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的:
1.本人或者原户口本户主带上需要注销的户口资料(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迁入地办理的准迁证,当地要求的资料前往办理。
2.户籍部门核对公民户口资料,准迁证的真实性,在户籍系统查询到相关的迁出申请以后给予办理。
3.户口迁移期间注销原户口簿资料是当场可以办理完成的,办理完成以后会在个人户口页上面盖上“迁出”章,并在系统记录公民办理迁出的时间以及前往的户籍所在地地址。
引用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八、十条.
法律分析:1、因死亡注销户口的,由亲属需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死亡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2、因出国定居注销户口的,持注销户籍关系通知单、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3、因参军入伍注销户口的,要持入伍通知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需要的手续有:如果是家人去世注销户口,需要有死亡证明(火化单)、户口本、身份证,如果是当兵注销户口的话,需要有入伍证明,如果是户口迁移注销户口的话,需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迁入证。
拓展资料:
第一条参军入伍:凭《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办理。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含考入军事院校学生)。
在入伍前凭入伍通知书或县(市、区)人武部提供的《参军人员花名册》办理到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个别没申报注销的,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确已参军的,必须注销其常住户口。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已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就读高校的预征对象,要将户口迁回原籍,被部队应征后应在原籍注销户口。
第二条
公民出国或前往
香港、
澳门、
台湾定居的,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的通知书》办理,已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应予以收缴。
全户迁出的,应收缴其户口簿。临时出国、出境和公派或
自费出国留学的,只办理出国出境手续,不注销户口。户籍内勤民警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收集相关资料存档。
第三条死亡: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办理,收缴《居民身份证》
您好!
注销户口需要满足以下天健或者材料:
1、公民正常死亡的需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
2、公民办理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的,需持公安外事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关系通知单、《居民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3、公民回国定居的需持本人护照或省公安厅批准定居证明、市局的落户通知书、原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证明、恢复户口手续。
4、公民参军入伍需持入伍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入伍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
5、复员退伍战士入户需持市安置办的退伍落户介绍信、《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户口注销证明、《居民户口簿》,部队军官转业入户需持市人事局转业落户证明信、《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和现分配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本情况证明,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因重复申请户口的注销流程需要到当地民政局进行咨询(各地规定略有不同),所以建议您可以到当地的公安局进行咨询!
希望对您能有帮助,祝您的问题能够早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