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是什么意思,缓刑是什么意思

2024-12-12 19: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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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在一定期限内暂缓执行已判决的刑罚。缓刑仅适用于主刑罚,附加刑不适用缓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不适用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接受社区矫正,如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否则就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刑罚。根据主刑种的不同对考验期作了区分: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回答2:

缓刑是指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通俗地讲,就是对犯罪嫌疑人宣告有罪,不收监(死缓的除外)的一种刑罚方式。管制、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注意区分。
缓刑的条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刑法》相关规定: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回答3:

缓刑又被称为“暂缓量刑”或“缓量刑”,一般指的是对于触犯刑法,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的表现,且如暂缓执行期间确实不会再次危害社会的,即规定一个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限内,犯罪人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回答4:

比如判三年缓刑2年 那就是不用坐牢

回答5:

就是不立即执行,缓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