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4岁的时候打了个欠条8000元,盖了手印,但是我不是真的欠他钱,如果

2024-12-13 10: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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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按照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认识水平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或者经监护人的同意,从事民事活动。实践中,向别人出具8000元的欠条,通常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二、综上,对方以你欠款为由向你主张清偿欠款,若没有监护人的追认,则不会被法院支持。

回答2:

14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智力情况相当的民事行为,借款8000的欠条应属于效力待定,需要法定代理人来处理的

回答3:

需要监护人的同意,或者认可的,才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回答4:

会,十四岁不小了,好多叛逆少年犯了事还要进少管所呢,不过你的顾虑有点多,也许他也是开玩笑早扔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