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我要是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是家里的老二吧?肯定是觉得委屈吧?
农村的土地实行的是联产承包责任田制度。我们所说的地应该叫责任田。
关于责任田,你得先理清楚是怎么一回事。比如说今年村里分责任田了,是这么来的,把村里所有的责任田按照水旱远近贫瘠肥沃分等级,同时清点村里的户籍,每个等级按照户籍人数平分。也就是说只要是有户口在村子里的,就可以分到相应的土地。每个人的土地都是相等的(由于等级划分复杂比较难以确定、但总会有一个相对公道的处理方法,但最起码面积是均等的);然后再按户来分,比如本村人均1亩,而某一家有5口人户口在本村,那这家就可以分到5亩地。这是村里土地的主要存在形式。但是责任田的承包周期比较长,现在是30年周期,有婚嫁生孩子死亡以及搬迁等原因导致户籍变动该怎么办?另外村里会还有一定的可以灵活处理的土地配额,主要用于新增户口人员的土地配给,若还有剩余的话,则用于短期承包给个人,承包人则没有户口限制,像我们这里承包期限是1年,方便每一年都可以给新入户口分配土地。于此同时户口迁出者土地也应收回归集体,若无新增户口则用于短期承包。但一般来说村里往往不会主动给新增户口添地,而是要个人去村集体申领。
讲到这里你就应该清楚了,自家人分配土地并不是分自家财产,因为责任田不是个人的,而是国家的,这不绝对不是盲目的按照一家的人口数量平分,应该是按照户籍人口数量平均分配。比如两个媳妇都是迁入户口,但如果现有的责任田是哪个媳妇落户之前就分好的而且没有申领新的,那她就得不到家里这一份,而是应该向村里申领。
上面说的是责任田。还有一种是承包田,这就是另一种情况了。承包田是以个体的名义承包的,往往是这一户名下所有劳动力共同经营,但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承包合同里写的那个人(一般来说是户主)分配这类田地的时候,是户主说了算。但是承包合同是和村里签订的,要不要去村里办理承包变更和分割手续,村里给不给你办,不同地方有不同规定,这个就比较复杂了。
所以说楼主你的问题问的太过于简单粗陋了。
如果是责任田的话,你先去弄清楚你媳妇的户口的问题。如果她的户口迁入本村后有没有向村里领要责任田。如果领了,那就应该分到;如果没有领,那就不应该从家里分而是向村集体要。如果你媳妇的户口至今还没迁入,那就连村里也不会给她的。
如果是你父亲承包的土地的话,那就你父亲说了算,因为他是承包者,他说了算,他说给谁就给谁,在这种情况下,你觉得不合理,可以找他理论。
个人认为你们的地除以4最合理==、,楼主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