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如果是双方出资的话,是按份共有的。按照出资额来分割。
此房应为夫妻共有,占有比例应为双方实际出资的比例。婚姻存续期间,一般不存在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一定要分割,那么可以去公证处做出证明,事后在法庭起诉之时便有了确凿的证据。对于以后还贷的责任也可以约定。
总之,最后房屋所有权会根据双方具体出资多少确定比例。其实大过年的,尽量还是协调为好,不要撕破脸争个你死我活。毕竟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不要分的泾渭分明,中国大陆从传统理念上毕竟还没有接受婚后分割财产的做法。
按婚姻法解释二可以视为赠予,那么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婚姻法解释三则为双方父母按份共有。对相同问题的规定遵循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应适用解释三的规定。这样就要看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是多少,后根据他们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如男方父母出次60%,则按六比四的份额共有。离婚析产时,则按各出资比例来分享房产的增值或贬值。至于房子归谁,因为是按份共有的,所以离婚后归谁就要双方协商,拿房的一方要偿还对方的出资,按出资比例应该享有的增值部分。
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名下应视为父母的赠与。
除非在产权登记上明确约定了各自的产权比例,否则将视为共同共有,每人各拥有50%产权。
婚后房产侵害?婚后是结合在一起的,无所谓分割。
财产分割只有在离婚时才会发生:
能协商就协商,不能协商就得提出证据,再不行法院就是按房产证上登记的人平分。当然,法院会考虑在离婚时有无过错方,还有孩子归属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