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由监护人承担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被告人对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根据《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人犯盗窃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必要时可由政府劳动教养。
对于民事损失,受害人可以要求其监护人依法给予赔偿。
先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向法院诉讼解决。
盗窃犯未满十六岁不追究刑事责任;
其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进行赔偿。
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负责赔偿。
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