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欠款利息能要吗

2025-01-02 17: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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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诉讼中欠款利息有约定的,是可以要求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4、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回答2:

可以要回来。但你要提供足够的证据。如银行同期贷款的利息。比较权威的是银行出具的证明。同时加盖银行的印章。如果没有此证据法院也不会轻易冒险给你判决此诉讼请求。因为毕竟这里存在着责任问题。诉讼中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此诉请的举证责任在你个人。祝你成功。

回答3:

他欠你钱一直不还,在起诉前算是逾期,在起诉时就不算是逾期了吗?如果我为了逃避利息,起诉时间拖个3年,那这3年就不算逾期了?所以诉讼中利息也要一样计算的。

1、可以要回来。法院能支持。

2、你的诉讼请求必须有请求支付利息这一条。否则不告不理法官不会主动判利息给你的。

回答4:

民间借贷欠款不还的。起诉的话利息计算:1、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2、无约定视为无息。3、利息最高不得超过年利息24%。

回答5:

赔偿人按规定时限赔付,可以支付一般债务利息,即合同规定的利息,如果延迟赔付,则需要加倍支付债务利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