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专利是有地域性的。不论日本还是中国的专利,只在本国范围内有效。
不清楚你说的要做此项产品是什么意思?是销售还是生产?如果是销售的话,医用专利在日本已经失效,也就是进入了共有领域,该产品如果是在日本生产,你单位只是在国内销售的话,当然是不需要向国内的那家企业支付任何费用。
如果是想在国内生产该产品,鉴于已经有专利在先,则需要国内的企业同意并支付费用。当然,如果是在期限之内,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专利无效哈。
日本有过此专利,说明该技术已经是现有技术,在中国是不能获得专利权的,但因为实用新型是登记制,不经过实质性审查,所以也能获得专利权。你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请求。如果事实如你所讲,你也可以不用管他,直接生产。如果该企业找你单位,你再提无效请求。
你们可以不经过那个企业的许可就生产。
如果那个公司起诉你们,你们就把它无效掉!
如果那个公司起诉你们,你们就让他去告,然后,法院一定会让那个公司出具评价报告。。。
然后,他们就会撤诉。
前提是你说的是他们用日本那个多年前的专利在中国申请。
你的东西只要市场在中国就需要支付对方专利费,否则对方申请专利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