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部分赡养义务,在你父亲和她结婚期间,你和她形成了抚养关系,虽然她对你很不好,但是这在法律上有规定(也就是抚养关系的确定)
虽然后来你其他的亲戚收养了你,但是再次之前她还是对你尽了部分抚养义务的,因此如果她现在失去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你应该承担适当的赡养义务。
你和你弟弟是否相认,与她没有关系,与你和她的抚养、赡养也没有关系,你和你弟弟的血缘关系,是没有办法认或不认的,他是事实存在的一种关系。
弟弟是弟弟,继母是继母,这是两回事,当然如果今后你和弟弟关系好了,看着他受罪,给不给帮助就是你的感情问题了。
如果对方不起诉你,你可以不认可,但是如果对方确实是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了,法院会考虑我前面说的那些,要让你适当的给她些帮助的,当然你也有抗辩理由就是你说的那些,这个应该如果就是法官要考量的了,其他人说了不算。
你担心的这种情况基本不存在,除非你这个弟弟也没有生活能力了,否则一个大男人不可能连自己老娘都养不了。
您有一定的赡养义务,你的父亲和她结婚在她的依赖关系,虽然她是非常糟糕的,但在法律上有规定(即依赖关系确定)
今日稍后,其他亲属收养,但在她面前的,或你做一些有扶养义务,因此,如果她失去了工作能力,无收入来源,你应该进行适当的维修义务。
你和你的弟弟是否认识对方,她没有,没有重要到她的监护权,赡养费,血缘关系,你和你哥哥是没有办法承认或不承认他是这一事实是有关系的。
哥哥,弟弟,继母后妈,这是两个不同的东西,当然,如果将来你和弟弟的关系,看着他痛苦,给不给帮助你的情绪问题。
如果他们不起诉你,你可以不认可,但如果对方没有工作能力,没有收入来源,法院会考虑那些在我面前说,让你适当的给她一些帮助,当然,你有一个辩护,你说,这应该是如果是这样的法官不考虑其他人说。
你担心这种情况下,基本上是不存在的,除非你的哥哥没有生活的能力,或一个大男人,连自己的老娘募资不。
离婚后继子女,是否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如果继母对你尽了抚养义务,那么将来你是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的。
肯定有赡养义务的,因为法律规定你爸和他是合法夫妻就应该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