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如何看待高晓松酒驾案”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2024-12-22 00: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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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日晚,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在北京东城区,因醉驾发生追尾事故,造成4车连撞,4人受伤。据警方血检,他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达醉驾标准3倍。(法制晚报 5月10日)
  娱乐圈的闹腾,向来是社会喧嚣的镜子:前不久,明星吸毒,让其形象扫地,公共人物的道德准绳也饱受热议;而今,音乐人高晓松的醉驾撞人,无疑在推波助澜,将明星的道德线又推上公共议程。
  醉驾,早已是社会公敌。暴殄生命的惨烈后果,“弄权炫富”的符号化想象,让醉驾成为法治的矛头指向,舆论的众矢之的。在为祸不浅的恶果、沉痛不堪的教训下,醉驾入刑,也已写进法律中。对醉驾采取“重典思维”,以惩前毖后,从法律层面得到了呼应。9日,北京“醉驾入刑”首例还以危险驾驶罪,被宣判数月。
  明星与醉驾的“聚结”,自然尤具眼球效应。除了娱乐性,它更富社会启示的价值。公众的殷切关注,不外乎两点:一是明星犯法,能否与“庶民”同罪?二是明星醉驾产生的直接伤害与负面引导。
  高晓松醉驾,已危害公共安全,在“围观推动正义”的语境里,承担刑责是无可避免的法律回应。法律惩处的轻重,关乎司法的公信和人们的公平向往。
  明星醉驾,在法律惩处上当与平民一视同仁;但究其影响,则远非普通人醉驾能“等量齐观”的。明星们既然占有广泛的社会资源,角色期望就异于常人,道德底线上移,是必要的权利让渡。换句话说,他们的道德自觉,理应高于普通人。毕竟,若是他们行为不端,负面引导不可小觑,某些“粉丝”们会盲目追捧,甚至效尤。而是非混淆、价值失向,对社会道德秩序的确立来说,不异于随时爆发的隐患。
  高晓松近年来风头日劲,拍电影、做音乐、做评委,十分活跃,拥趸甚众;当然,为他赢得声誉的,还有他的口直心快、嫉恶如仇的个性。他痛斥娱乐圈鱼龙混杂,感叹“吸毒”太堕落;在药家鑫事件上,他又怒斥药家鑫漠视生命,希望“替天行道”……他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指点,高调而坦荡,让他在名誉的稻田中丰收连连。

  高晓松的矛刺破了自己的盾
  高晓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车祸发生后,高晓松血液中酒精含量达醉驾标准三倍。事发后,高晓松拒绝受访,但很痛快地写了7个字对媒体作出回应:“对不起!永不酒驾!”既是回应,也是道歉,更是承诺。
  然而这种东窗事发后的道歉,因其来得太不假思索,而让人很是怀疑。孙兴道歉了,莫少聪道歉了,都表示以后绝不再沾染毒品,但是,如你所知,这样的承诺就如秋天的黄叶一样,望风而落,轻飘无比。
  道歉是问题明星一个必要的“修复”程序,假如他还想在这个圈内存活的话。所以,涉毒明星、醉驾明星无一例外,都会在事发后声泪俱下、做出貌似“触及灵魂”的检讨,同时对以后做出相应的承诺和保证。先入为主地认定涉事明星只是作秀、只是危机公关,有诛心之嫌;但事实上,从过去的诸多案例来看,多少明星都在信誓旦旦之后二次犯案,让人不得不对问题明星的保证和泪水,持以高度的怀疑。
  即如高晓松,因为之前在美国就有醉驾的案底,此番关于“永不醉驾”的承诺就很难让人信服,盖一之谓甚,岂可再乎。所以,人们有理由认为,问题明星一拍脑袋张嘴就来的“永不醉驾”、“永不涉毒”,那不是真正来自内心的忏悔,更多的只是急于摆脱困境的一种策略,真相大抵不外如此。
  醉驾的高晓松前些时候在评论药家鑫事件时,大义凛然地说:“鉴于西安音乐学院学生集体支持药家鑫,今后音乐界将不接纳他们,生命都漠视的人会热爱音乐吗?”高晓松作为公众人物,积极对社会公共事件发表看法,谴责不义,呼吁人伦,这是公民意识的体现,客观上也让发言者的形象高大了几个百分点。但是,醉驾即是漠视生命的典型行为之一,如今看来,醉驾的高晓松即便谈不上什么一语成谶,至少也可以说是,作为音乐人的他提前给自己的醉驾写了一个绝妙的注脚———“今后音乐界将不接纳高晓松,生命都漠视的人会热爱音乐吗?”
  高晓松的矛刺破了自己的盾,并由此产生了张力十足的戏剧效果。药家鑫当然可耻,但是,高晓松事件也让人们看到,满嘴仁义道德的,不一定就是正人君子,正如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有可能是唐僧。
  
  不能容忍的不是酒驾
  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因酒后驾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四车连撞,警方的血检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醉驾标准三倍。
  这条新闻可谓是热闻中的热闻,它的热度,主要来自以下几个元素:一、主人公是娱乐名人,特别是各种选秀节目的评委和特邀嘉宾,受关注度极高;二、时间,正是北京乃至全国抓酒驾的风口浪尖上;三、则是因为在不久前有关药家鑫的热点新闻中,高曾经高调呼吁音乐圈封杀西安音乐学院学生,因为他们“集体支持药家鑫”——漠视生命的人会爱音乐吗?
  而舆论因为第三条而对高进行了强烈的声讨,我观察了一下,所有评论文字,没有不拿“药家鑫”事件中高的表现来说事的。因为人们从高的表现中,看到了比他酒驾更不能容忍的东西———双重标准,和“散布自己所不信奉的东西。”
  其实,道理也很简单,如果一个人不特意在乎并常常夸耀自己皮肤白净,别人也就不会在乎他脸上偶尔长出的小雀斑。人们最嫉恨和讨厌的,莫过于打左灯朝右转言不符实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托马斯·潘恩曾说:一个人已堕落到宣扬他所不信奉的东西,那么,他已做好了干一切坏事的准备。
  也许高晓松本人的主观意愿,并不如人们所骂的那样,是一种虚假和伪善,也许在某时某地某个时间段,他的心里真是那样想过,并通过微博表达出来,至少在那一刻,他的想法是那样的,只是因时移地易,而在一念之间放松了自己的警惕。但客观上,醉酒顶风驾车并造成重大车祸,造成难以追悔的严重后果,甚至可能使他原本美好的生活与前程化为泡影,可以说,在整个事件中,受损失最大的是他本人,他其实也是个受害者,只是没有多少人同情而已。
  为什么没有人同情他呢?这是因为他所遭遇到的灾祸,并非别人强加于他,而是完全可以避让和躲闪的,但由于他放松了心灵的刹车,任由自己的“自信”伤害了自己——就像许多前半生无往而不胜后半生却一败涂地的胜利者共同的遭遇那样。
  但愿这事,只是一个风波,而不是一个灾难。但愿经历了磨难的他,能从中咂磨出点什么来,并给我们带来真正的尊重生命的音乐与感悟。
  
  高晓松离药家鑫有多远
  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因为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5月10日被北京警方依法刑拘。
  提到高晓松,总让人想到“药家鑫”。高晓松与药家鑫扯上关系,缘于高晓松在微博上谈他对药家鑫案的看法:“即便他活着出来,也会被当街撞死,没死干净也会被补几刀。”这些话在那些对药家鑫恨之入骨的人们听来,相当快意,所以这条微博被转发56000多次。但人们如今再次提到这条微博,注意到的却是该微博最后一句话:“生命都漠视的人会爱音乐吗?”
  当20多天前高晓松咄咄逼人、厉声说出这质问的时候,一定没有想到,这一质问最后会调转头来,指向了自己。
  高晓松之“漠视生命”,在那条微博中已现端倪,实不必等到“醉驾”来证明——一个敬畏生命的人,岂会说出“当街撞死”、“补几刀”的话来?其实“生命都漠视的人会爱音乐吗”这一问题本就无厘头——“生命都漠视的人”怎么就不会“爱音乐”?当然,高晓松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其实是“生命都漠视的人配爱音乐吗”,在这里高晓松把“音乐”看得很神圣、很崇高,而他之所以敢说这句话,则是自认为居于道德高地。确实,几乎每个人都自认为居于道德高地,这种错觉有时会终其一生,只在很少情形下人们才会蓦然发现,自己内心深处同样潜藏着魔鬼。
  我甚至以为,“漠视生命”与“爱音乐”之间,未必不存在着某种必然联系——安知不是因为过于“爱音乐”才导致了“漠视生命”?一时找不到例子,但记忆中似乎有过这样的例子,一个特别热爱艺术的人,为了他的艺术而把朋友给杀掉了。
  不管爱什么,即使是爱艺术,也与极端的自私与冷漠并不矛盾。不要把艺术看得多神圣,一个人爱音乐、爱绘画,与一个人爱打麻将,至少在道德上并无高下。药家鑫与高晓松的悲剧是,在音乐世界里,他们“品学兼优”,而当他们一个杀人、一个醉驾,与其说是露出本性,不如说是跌落凡间——在路上开车的他们,已不在“音乐世界”。
  如果要从教育上找原因,有人或者会说要加强“生命教育”。但我又怀疑,一个人即使学会了敬畏生命,是否就能阻止其对他人痛下杀手?窃以为,一个人“漠视生命”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自我判断、自我约束的理性,高晓松醉驾如此,药家鑫杀人也是如此,都跟是否“漠视生命”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