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率地说,可以不去!虽然法律规定知道案情的人均有作证的义务,但是 并没有规定证人不提供证言有什么不良后果。这是法律规定的漏洞,给办案取证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
易法通解答:
办案人员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必须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向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了解案件事实,是办案人员收集证据,了解案情,证实案件事实的重要途径,因此,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应当向办案人员如实提供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不得拒绝,这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的法定义务。
派出所是不会赔偿你误工费的,建议同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协调。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易法通。
如果是强制传唤的话,是必须去的,如果不是,作为一个公民是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建议你去。中顾法律网
这是中国大陆,虽然比伊拉克先进一点点,还没文明到可以不去,除非你是生活在香港或欧美新加坡之类国度。
知情公民有配合调查的义务,义务是没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