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法院通知开庭,如果原告有事去不了,又没有提出申请,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样的判决,通常往往对原告不利。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因此原告如果确实有事,应该预先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审理后认为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予以另行择期开庭审理。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如果你委托了律师的可以让律师代理,但是没有委托律师也未让亲属代理的,法院将会按照撤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